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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城市治理应以人民为中心
2016年05月22日 09:3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成福 字号

内容摘要:2009年,在人类历史上,地球城市居民的数量第一次超过了农村居民。也就是说,城市治理绩效的最终评判者是城市居民,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城市治理成果的标准。

关键词:城市治理;人民;观察;城市居民;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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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在人类历史上,地球城市居民的数量第一次超过了农村居民。如今,城市人口已占世界人口总量的54%。自从工业革命之后,许多国家经历了城市化进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进程刚刚开始并正在加速。对于国家而言,城市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发动机,成为创新精神的摇篮、链接世界市场的接点。对于个人而言,城市能够提供更多工作机会、更好公共服务、更便利的出行、更多信息交流等。可以说,城市已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中心位置,城市的竞争力也往往代表着一个地方乃至国家的竞争力。

  尽管城市大小不同、类型各异,展现了广泛的异质性,但如今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均面临一些问题,如人口膨胀、环境污染、交通拥挤、暴力犯罪以及贫富分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城市病”。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涉及多种利益关系,政策目标不易达成共识,甚至相互冲突,问题的解决亦没有标准的、单一的易行之道。如何有效地治理城市,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对城市管理者智慧和能力的考验。

  城市治理乃是运用政治、经济、社会和行政多种手段管理一个城市的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和人民福祉。城市要实现现代化,城市治理必须首先实现现代化,可以说现代化城市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结果。如何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观,即“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确立了城市治理的核心价值,即以人为本。城市治理涉及许多领域,如形成秩序,防止冲突与暴力;对经济和社会行为进行引导,促进公平和效率;促进城市全面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等。但是归根到底,城市治理的核心在于以开放、透明、负责任、平等、高效并能满足人民需求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各种风险,实现城市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最终确保人民群众各种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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