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理性与非理性的伦理行为?筵陶涛休谟曾说道,“我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划伤自己的手指,这与理性并不冲突。于是,义务成为伦理行为的唯一合理性源泉,出于情感的行为仅仅在形式上与之相符,而非真正出于道德义务的行为。首先,道德理性主义者倾向于将伦理知识理解为一种先验知识或永恒真理。由于知识基于非此即彼的矛盾律,因此他们通常会否认道德冲突的存在,并假定道德生活与幸福生活在逻辑上不可能发生矛盾。其次,道德理性主义者倾向于将伦理行为视为理性思辨与选择的结果。最后,道德理性主义倾向于追求普遍性的道德法则,而忽略血缘、角色等特殊人际关系所影响的伦理抉择。比如,近年来,安乐哲等学者提出的“角色伦理”,同样从不同的维度出发,反驳或指出了追逐普遍道德法则的不现实或不合理之处。
关键词:道德;伦理行为;感性;法则;冲突;休谟;选择;需要;主义;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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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曾说道,“我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划伤自己的手指,这与理性并不冲突。”在他看来,感性而非理性才是决定人们伦理行为的真正因素,任何理性决策背后都还存在着一定的感性原因。
我们的选择、决策与行为都充斥着非理性因素;非理性行为是有迹可循、可以预测的。美国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常用的一个例子便是:假如单订一份报纸的电子版需要50元、单订印刷版需要98元,人们便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的一个选项;假如单订电子版需要50元、单订印刷版需要98元、合订电子版和印刷版同样需要98元时,选择合订的人将会大量增加,并在数量上占据压倒性的优势。艾瑞里试图证明,“非理性”作为另一种理性呈现样态,可以被预测或被掌控,在某种程度上深度影响着人类的行为方式。
西方伦理学的传统中,“理性”(纵使含义有异)占据统治地位。例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相信,理性是区分人与动植物的根本原因,好人或优秀的人便是那些理性卓越的人。柏拉图更是认为,非理性不仅应该是且一定是理性的奴隶。康德伦理学则强调人的理性能够为自我立法,只有通过遵守理性所确立的道德法则,自由或善良的意志才能得以彰显。于是,义务成为伦理行为的唯一合理性源泉,出于情感的行为仅仅在形式上与之相符,而非真正出于道德义务的行为。
毫无疑问,理性文明或理性精神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就之一,它有助于人类摆脱懵懂与愚昧,更有效地处理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它为人类治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并且完成了理性人优先于自然与宗教的现代性的范式转换。但过度强调理性,亦带来了一定的疑惑或困扰,尤其在分析人类的伦理行为时。
首先,道德理性主义者倾向于将伦理知识理解为一种先验知识或永恒真理。善恶不因主体差异而有所改变,它们存在于人类有限的经验之外,具有客观性、必然性与普遍性,而恶行则是主体知识或智识不充分的结果。由于知识基于非此即彼的矛盾律,因此他们通常会否认道德冲突的存在,并假定道德生活与幸福生活在逻辑上不可能发生矛盾。于是,在面对安提戈涅式的悲剧时,理性主义的解释便显得过于简单、自信与乐观,忽视了人类道德生活的复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