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待保护修复的瓷器之前所受的外部干扰各有各的不同,表现在器物上的病害情况也各有各的不同,必须逐一进行肉眼观察和仪器检测分析,记录各自的检测结果,再针对结果结合各自胎、釉、彩的特性制定各自的修复措施和步骤。如清洗第一次修复器物的裂缝和清洗二次修复器物的裂缝在方法和材料的使用上都是不同的。以湖北省为例,馆藏瓷器保护修复项目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湖北省可移动。
关键词:修复;瓷器;器物;文物保护;检测;管理办法;编制;馆藏;针对性;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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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某博物馆馆藏书画、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的结项验收会,对该馆正在进行的瓷器保护修复项目进行了指导,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这些问题其实在其他馆藏瓷器保护修复项目中也广泛存在。
第一,技术路线没有得到贯彻。为了表示有能力把任务完成得很漂亮,让方案顺利通过审批,往往编制方案时在技术路线上会注明有仿釉、随色等步骤。但修复过程中可能是由于难度太大或是考虑投入与产出失衡,出现了对部分器物降低难度,在补形打磨后即结束的现象。
第二,检测分析过程流于形式。方案里的检测分析过程看上去很专业,各种昂贵仪器检测后的数据表格罗列其中,仔细看却发现笼统不具体,大都是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常规数据。
第三,每件器物的修复措施描述过于粗放。如某方案中对两件器物修复措施的描述(下图),看不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第四,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与预算不符。项目进行中经费的投入进度、使用范围、开支方向和开支内容与编制预算时的计划不符。
以上问题的存在很可能造成项目最终无法通过专家验收。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承担项目实施的人员应该注重方案编制、实施、结项的针对性和一致性。
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检测分析的针对性。待保护修复的瓷器之前所受的外部干扰各有各的不同,表现在器物上的病害情况也各有各的不同,必须逐一进行肉眼观察和仪器检测分析,记录各自的检测结果,再针对结果结合各自胎、釉、彩的特性制定各自的修复措施和步骤。
第二,修复措施的针对性。每一件器物的修复措施都需仔细斟酌,包括:(1)在遵循文物保护修复原则的框架内,能修复到何种程度?如明初御窑场砸碎后掩埋的落选瓷器出土后的修复就不可能恢复原有的外观,修复措施进行到黏接、补缺完毕即可;而耳饰缺了一角的瓷器却很容易修复还原,修复措施就得进行到仿釉、随色、做旧。(2)明确每个修复阶段的步骤。如清洗第一次修复器物的裂缝和清洗二次修复器物的裂缝在方法和材料的使用上都是不同的。
第三,结项自检的针对性。在结项前的自检过程中,要对照每一件的检测结果、修复措施检查是否所有有针对性的修复处理都已到位,并记录到结项报告中。
一致性主要体现在相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方案编制、实施、结项的对应统一上。
第一,项目推进过程与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致性。项目推进过程包括前期调研评测、编制方案、实施方案、结项,这些都需要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保持一致。以湖北省为例,馆藏瓷器保护修复项目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湖北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
第二,设计的修复措施与实际修复操作、经费使用的一致性。目前在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领域,瓷器修复的技术路线较之书画、金属器还没有形成清晰的、统一的认识。到底随不随色?随色到什么程度?都是有争议的问题。抛开问题不究,一个项目中某件器物一旦确定修复措施路线,其实际修复操作就必须遵照执行,经费使用与其投入相匹配。若有实际困难需要修改方案应及时上报批准。不能设计时有随色,实际操作时却只做到随色前,而经费又是按随色的工作量支付的。
作为文物保护修复工作者,我们既要真正保护好文物,又要争取个人正当的利益诉求。在政策法规范围内精心设计、编制出最佳的保护修复方案,再严格遵照执行,方能取得良好的结果。






